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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保存和销毁涉密载体的保密要求
涉密载体不属于私人物品,不能由个人私自保存和处理。
机关、单位工作人员,因工作需要暂时由个人使用的涉密载体,在完成工作任务后,应及时交还机关、单位保密室保存。
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单位,或因退休、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,应将个人使用和管理的涉密载体全部清理退还原工作单位,并办理交接手续。
参加涉密会议、活动领取的涉密文件、资料或其他物品,应及时交机关、单位保密室保管,个人不得私自保存。
个人不能私自销毁涉密载体。